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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鹤壁市浚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长达7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也避免了涉诉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带来的经营风险。
据了解,该案申某系涉案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要求被告给付其拖欠工程款825200元及利息,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及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被告对原告诉求事实和理由予以认可,但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偿还完毕。
承办法官了解到,申某与王某系亲戚关系,且与河南某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某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浚县分公司也是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双方日后的交往合作,承办法官从诉讼成本与时间效率的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采用“点对点”“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原告撤回了保全申请,并放弃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利息的诉讼请求。被告为表示按约履行给付工程款的诚意,承诺如逾期未按照协议履行给付义务,自愿承担给付违约金2万元的责任,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分期给付工程款的调解协议。
至此,一起长达7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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