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以组织名义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和可靠性,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主要依据。
2、我校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称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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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毕业生推荐表的基本内容包括毕业生个人基本情况、毕业生在校期间所学主要科目及成绩、教务部门、就业指导教师、毕业生所在学院和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的审核推荐意见。
4、3、毕业生推荐表要用兰黑或碳素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要认真仔细,字迹应工整、清晰、整洁,不得随意涂改。
5、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曾任职务、奖惩情况、特长爱好和主要事迹等内容由毕业生本人填写,毕业生应当如实填写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6、所学主要科目和成绩和综合测评名次等级,应由毕业生所在院部教学负责人和毕业生管理负责人安排专人填写,力求反映专业特点和学生特长,务必做到实事求是。
7、4、就业指导教师应充分了解毕业生的爱好特长、能力素质,引导毕业生寻求适合自己的专业领域和服务方向,并签署意见。
8、毕业生所在学院对毕业生德智体诸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审核意见,审核意见要有针对性,突出毕业生特点,不可千篇一律。
9、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对推荐表整体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10、毕业生推荐表必须按照先后顺序填写,最后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11、5、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每人只发放一份,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先到所在学院出据证明,凭证明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补领。
12、毕业生可以制作复印件若干在求职时向用人单位发放。
13、6、毕业生在填写就业推荐表时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不能骗领或冒领就业推荐表,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直至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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